夫妻离婚一别两宽,孩子却是永远割舍不断的纽带。近日,黄龙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速裁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李某与王某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女儿李小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男方探视孩子或接走孩子须和女方商量后方可。2023年6月至今男方李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王某多次协商未果后,便诉至法院。
速裁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李某沟通,李某表示,自己与孩子感情较好,因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其无法随时探视孩子,所以故意拖延给付抚养费。法官通过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发现被告李某并不是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而是无法接受孩子的离开和思念之情,加之王某限制其探望孩子,于是通过拒绝支付抚养费方式表达不满。
鉴于此种情形,法官改变思路,着重解决双方的心结,力图打破僵局,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在共情共鸣中化解“心结”,李某认识到离婚对女儿的影响,于是同意给付拖欠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按时给付,王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被告李某探望孩子,随即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