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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亮执行·2024】黄龙法院:执行“终本”不“终止” 陈年积案终化解
作者:庞文俊  发布时间:2024-09-26 09:46:38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19年,陈某收购魏某玉米,总计货款40000多元,陈某清偿部分货款后,余款始终未付。2020年,因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魏某将被告陈某诉至黄龙法院。调解生效后,被告陈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魏某遂向黄龙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魏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陈某一直处于逃避履行的状态,陈某户籍地只有老母亲在家,老母亲只说儿子在外打工但无法说出联系方式和具体的地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因陈某常年在外务工,也不能提供联系方式,寻找陈某的工作陷入了僵局。陈某对限高、失信等执行措施也熟视无睹,令该案陷入执行困境,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9月23日,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魏某的电话,表示他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的下落,并提供了陈某的具体位置,执行干警得知这一重要线索,立即前往。通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说理,被执行人陈某最终一次性履行了剩余款项,这件终本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无论是积极对抗亦或消极拖延,任何阻碍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终本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重难点,黄龙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的终本清仓任务,积极寻找涉案线索,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在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道路上砥砺深耕,奋勇向前。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