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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双争】黄龙法院:“善执”促履行 盛开“诚信之花”

作者:庞文俊  发布时间:2024-08-05 08:53:05 打印 字号: | |
  “诚信守法是我做人的底线,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这句话从被执行人蔚某那里听到,使黄龙法院的执行干警如沐春风,深受感动。8月2日,黄龙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被执行人蔚某身体残疾,常年卧病在床,家庭生活困难,但仍然信守承诺、按约履行,彰显了满满的诚信正能量。



     该起执行案件的起因是蔚某没有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如期归还拖欠银行的欠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龙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线索进行调查。



     8月2日,黄龙法院执行干警再一次走进被执行人蔚某家中,并向其发放黄龙法院印发的宣传册——《小案件 大道理》,通过“情、理、法”三管齐下的方式,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解答,被执行人蔚某当即履行6万多元。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黄龙法院以人为本,善意文明执行,对被执行人作出了减免诉讼费、执行费的决定,以实际行动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人员的善意与关怀。



      蔚某尊重法律、信守诺言的做法,令人好评。相比“老赖”想方设法抗拒执行的行为,蔚某的做法更显珍贵,他用实际行动弘扬了正能量,同时也为“老赖”敲响警钟,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老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