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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十百千万”工程】黄龙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 助力执行工作
作者:庞文俊  发布时间:2024-07-10 08:43:20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律师调查令推广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及时准确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信息等有关情况,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黄龙法院执行局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其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  



      这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对被执行人裴某进行强制执行,经黄龙法院查询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王某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遂向黄龙法院执行局申请调查取证。黄龙法院执行局经审查决定后,同意了调查取证的申请,向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发出了“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书。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能最大限度地查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最大限度地促进阳光执行。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