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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驾校能否以学员损坏驾校设施为由扣押学员档案 ?
作者:薛伟  发布时间:2024-06-18 15:47:07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赵某在某驾校报名学习C1驾照,约定学费6000元,赵某当日便缴纳3000元。同年7月,赵某因在被告处练车时不慎撞坏了学校的围栏和挡墙。2023年6月,赵某缴纳了剩余的3000元学费,且一并通过被告联系报名考试通过了科目一至科目三,预约科目四考试时,驾校因赵某练车时撞坏围墙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扣押赵某学车档案致使赵某无法预约考试。赵某无奈,遂向黄龙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结果


     赵某与驾校达成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赵某依约缴纳了相关费用,驾校有义务按照约定协助赵某预约考试并缴纳报名费,驾校以赵某未赔偿驾校损失为由扣押赵某学车档案致使赵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属违约行为,赵某驾车损坏学校设施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应当另案解决,不能以此为由扣押学员档案阻止其参加考试,遂判决驾校交付赵某学员档案。


法官提醒


       安全无小事,练车需谨慎。培训期间无论学员还是教练都应当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不慎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不得通过管理者的权利去损害他人权益。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