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龙法院向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发出关于完善森林环境资源管控机制及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书,这是我院发出的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
黄龙县位于陕西省中北部,延安市东南缘,境内群山绵亘,森林覆盖率87%,林草覆盖率高达92%,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褐马鸡自然保护区、省级天然次生林保护区,素有陕西的“一叶肺”和“天然氧吧”的美称。黄龙法院整理近年来审理的涉森林资源犯罪及相关犯罪案件类型、作案手段、犯罪特点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相关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决定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为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该份司法建议书中,黄龙法院围绕完善管控机制和预案、做好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以及强化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在发出后得到了接收单位的积极响应。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黄龙法院在审理环资案件过程中的一次有益探索。接下来,黄龙法院将进一步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加大沟通协商及跟踪回访力度,切实实现司法建议掷地有声、落地见效,为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黄龙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