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黄龙法院:胜诉权益法保护 强制执行有力度
作者:庞文俊  发布时间:2024-03-28 14:56:42 打印 字号: | |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惩戒,黄龙县人民法院坚持穷尽执行措施,全力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袁某与刘某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黄龙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刘某某分批给付袁某房屋租赁费及违约金45000元,袁某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袁某申请执行第二批给付款,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联系刘某某。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故意推脱,不见踪影。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利用休息时间全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3月26日中午,刘某某被成功抓获。

      在拘传回法院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告知刘某某法律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刘某某仍然心存侥幸以“店铺亏损,负债累累”为由,拒不履行,也拿不出可操作的还款方案。面对其仍拒不履行的顽固态度,执行干警依法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逃避、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法院生效裁判不沦为“空头支票”,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