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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寓情于法,三年积怨一日化解
作者:杨武生  发布时间:2024-03-28 14:55: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龙法院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快速化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前提下,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纠纷解决方案,从源头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方便了群众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平时关系融洽,可是近年来因为一笔债务,双方成了冤家。原来,2020年5月,原告借给被告丈夫20000元,次年被告丈夫病故,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以借款时自己不知情且丈夫没有留下遗产为由,拒绝给付。为此,双方争执不下,积怨日益加深,原告诉至法院,双方同意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法官在查看了原告提供的借条,详细了解了当时借款的经过和借款的用途后,也了解到被告丈夫生前欠账较多、已经导致被告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后,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法律规定。同时,寓情于法,一方面鼓励原告宽厚谦让,另一方面鼓励被告勇于担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仅要求被告给付10000元,被告也当庭给付了5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于年底前付清。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