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群众利益的执行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临近年关,黄龙法院在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第一时间上门将执行款6000元交付申请人张某某手中。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于2023年11月13日判决被执行人周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张某某2万多元,但被执行人周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 及时查控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周某某依然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财产,经调查被执行人周某某账户的冻结金额不足以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债务。
耐心沟通 案结事了
在调解中,一开始双方当事人都还有情绪,不肯让步。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双方情绪得以安抚下来,积极协商履行金额及利息。经过协商,被执行人周某某当场将给付案款6000元,执行干警不惧严寒风雪,履行款60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用实际行动温暖当事人的心。
天冷路滑也阻挡不住执行干警攻难关的决心。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中,黄龙法院将坚守初心,砥砺前行,进一步强化公正执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