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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闪婚”有风险 婚姻大事需谨慎
作者:李玉莲  发布时间:2023-09-21 16:41: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避免了矛盾激化,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在相识不到一个月时间后,便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在婚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女方就因感情破裂为由向黄龙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之后,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空间,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关系。

  法官寄语  

   婚姻不是儿戏,需要慎重对待。当下,社会思想观念越来越包容开放,“闪电式爱情”“闪电式婚姻”已经屡见不鲜,但当热恋的激情褪去,爱情碰上现实生活,双方对彼此的不满也随之而来,而闪婚、闪离给当事人和双方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不可忽视的。在此,法官提醒,男女双方在对待婚姻大事时,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结婚应是谨慎思考过后的选择,而不是一时冲动作出的草率决定,要增强家庭责任感,努力经营婚姻家庭,才能让婚姻走得更稳、更长远。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