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进一步落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黄龙法院再次拘留“老赖”2名,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行为。
被执行人任某某在黄龙法院有多起被执行案件,案件申请人申请法院后,由于无法提供任某某的具体下落,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前往任某某家中均无所获,案件陷入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建议其申请悬赏执行,通过社会力量找寻任某某下落,其中一案申请人同意后向黄龙法院提交了悬赏申请。9月10日晚8点左右,执行法官收到了一名举报人电话,称被执行人任某某刚回到家里,执行局长汲小伍立即组织干警前往任某某家中,并顺利将任某某带回法院看押一晚后,任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被执行人任某某逃避执行行为符合拘留条件,依法对任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张某某涉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其不为所动恶意规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张某某家中与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某亦不做理会。9月11日,执行干警前往张某某家中将其带回办案场所进行耐心劝导,张某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按照法律程序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司法拘留15日。
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协助法院找寻被执行人本人下落线索及财产线索,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亦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避免有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心理,执行过程中配合执行法官工作亦可能达成和解协议等其他解决方案,否则面临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