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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土地承包引纠纷,府院联动促和谐
作者:董丽萍  发布时间:2023-06-21 15:11: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龙县人民法院运用府院联动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4月,李某将其承包的位于某乡林场的土地(约100亩)承包给杨某,双方因承包地上树木减少产生纠纷,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及违约金17万余元。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涉及民生问题,为确保该案得到妥善处理,办案法官深入案发地充分了解案情。在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后,邀请主管副院长、社区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参与调解,从法律、政策各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逐个做思想工作,晓之于理、动之于情,讲清法律依据、理清利害关系。历经三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 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撤回起诉,该案得到了圆满化解。

      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实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前端,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