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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年】维权无需到“公堂”,网上立案、调解“一站式”服务来帮忙
作者:季彦英  发布时间:2023-06-06 14:59:09 打印 字号: | |

     刘某收到钱款后在电话里跟黄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感叹:“起诉、调解都没到场就拿到了钱,头一次这样‘打官司’,真方便”。6月2日,黄龙县人民法院网上受理了一起刘某诉某物流公司拖欠运费纠纷,刘某作为债权人在未到场的情况下,该院通过网上视频调解方式化解了纠纷,物流公司付清了全部运费,实现了案结事了。

     债权人刘某系货运司机,2022年1月20日刘某接收某物流公司货物运输业务,双方约定运费3500元,刘某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运输,物流公司仅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1500元,余款2000元未付。2023年6月2日,刘某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了网上立案诉讼材料,立案庭法官审核材料后征得当事人同意,立即进行诉前调解,刘某表示自己常年在外跑运输,专门来调解有困难,经与物流公司沟通,调解员指导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手机进行视频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物流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2000元运费,双方网签了调解协议。

     黄龙法院以“司法便民”为理念,积极运用“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便民诉讼方式,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效地化解纠纷,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