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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年】执行拓展新思路,债权获取有保障
作者:薛伟  发布时间:2023-06-01 14:44:11 打印 字号: | |

  “我也是农民,种地就是我们的唯一收入,地给我承包也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近日,黄龙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贷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对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2019年,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140000元,约定月利率1.5%。随后向王某出具了借款凭证。后经多次催要借款无果,2021年王某无奈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经法院调解,李某共计向王某偿还借款本息147373元。因当年遭受疫情影响,加之当年冰雹灾害,致使李某无力偿还,遂未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偿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王某知晓李某未予偿还借款原因,便再次与李某协商达成执行和解,由李某分批履行,首执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

   王某因急用钱周转,加之李某还剩余38000元未偿还,且因个人原因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共同发力,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转变思路,与李某多次沟通做思想工作,希望李某恪守诚信,积极履行义务清偿债务,通过执行法官不断释法说理、强制威慑,李某称自己只有口粮地种植农作物作为收入来源,申请人表示自己就是农民,可以按市场价承包被执行人李某口粮地来折抵借款。最终,王某与李某自行达成承包地协议,该案成功执结。

   近年来,黄龙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科学执行、善意执行理念,面对各类案件采取不同解决方式,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彰显司法权威与温情。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