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退租后,房东发现房内墙壁污损、门窗损坏,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近日,黄龙法院成功的调解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
2022年1月,王三租赁李四的房屋并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交付方式等。6月底房屋到期后,王三搬离了该房屋,李四回到出租房一看,发现门锁、窗户、顶灯、墙壁等均有不同的损坏,因房屋是短期租赁没有收取押金,李四和王三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一气之下将租客王三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000元。
原被告的矛盾症结在于房屋损坏由谁来修缮?找到突破口后,法官趁热打铁,首先来到被损坏房屋实地查看,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劝导当事人平复情绪、换位思考,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同时对《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适用的法条进行说明和解析。经过法官一下午的释法明理中隔阂,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500元,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感谢你利用休息时间帮我们调解案件,辛苦你们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及法官利用下班时间组织调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本案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黄龙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打破工作时间的局限性,以调解促和谐,以法理解矛盾,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群众的烦心事、困难事,为营造辖区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文中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