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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传递司法公平正义
作者:李玉莲  发布时间:2022-07-12 08:33:54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全面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常态化推进司法作风整治,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标准的通知》,在7月12日召开的例会上,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霍宏平组织全体干警对该通知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学习。

《通知》对裁判文书印刷从纸张标准、版心尺寸、标题与正文字号的大小及落款印章的加盖都做了明确规定,让基层法院的裁判文书印刷能够做到统一、规范,更好的维护司法统一和司法权威。霍宏平强调: 各办案人员要切实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制作者的责任,贯彻“谁制作,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细化裁判文书校核制度,通过自查和互查的方式,做好对已上网裁判文书的筛查工作。

    通过对裁判文书印刷标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承办法官的责任心,有效落实文书起草、审核、签发、用印、印刷、上网公开等各环节工作职责,切实防范裁判文书“带病出门”。同时也有助于倒逼法官提升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收到情理法兼得的司法和社会效果。传递给民众以司法的公平正义,培育公民法治意识。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周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