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6月1日9时00分在黄龙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诉被告张庆武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作者:董丽萍  发布时间:2020-05-22 15:22:27 打印 字号: | |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