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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闹离婚 法官倾情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8-11-29 14:54:14 打印 字号: | |
  原告张老汉今年82岁了,在子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老伴李某却坚决不同意离婚。近日,黄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八旬老人的离婚案件,判决驳回了张老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老汉和李某于1995年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张老汉和老伴李某在生活上能够互相照顾,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双方都已年老多病,尚需子女赡养照顾,但双方各自的子女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缺少理解和配合,导致原、被告缺乏沟通理解。

  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人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本案中,原告张老汉虽然主张其夫妻感情破裂,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加之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应当互相珍惜夫妻感情,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后,原被告均没有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文中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黄龙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