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因工作与他人“结缘”,轻信其花言巧语,不惜为其借高利贷,最终被骗二十余万。4月25日,黄龙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宝全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
2014年11月,李宝全与小红因工作相识,后发展为情侣关系。此后的半年时间里,李宝全先后以与小红合伙贩卖树苗、自己生病住院、给小红的子女找工作、自己急用钱等理由向小红借钱。虽然小红自己也捉襟见肘,但出于对李宝全的信任,她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通过向其他人借钱,甚至以自己的名义借高利贷将钱交给李宝全。孰料,高利贷还款到期后,小红多次向李宝全催要,对方交给小红1000元后便杳无音信,小红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赶忙报了警。经查,小红先后24次给李宝全转账共计19.73万元,先后5次给对方现金共计1.43万元,一共被李宝全骗取21.16万元。2015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将李宝全抓获。
另查明,李宝全于2010年5月11日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3年4月27日减刑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宝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宝全多次实施诈骗,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被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