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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俗占地起纠纷 法官调解闵积怨
作者:季彦英  发布时间:2015-09-09 08:20:57 打印 字号: | |
  以为自家地边上的荒地开垦出来就归自己所有,怎知此地早已“名花有主”,一方是合法承包,一方是乡俗民约,争执不下只好找到法院说理。8月31日,黄龙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原告张飞在2004年就与瓦子街镇蔡家川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在此地栽种了松树变成了退耕换林地。2014年11月份,被告李宏私自将张飞所承包的此块地中约0.9亩的林地占为己有,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该地,被告辩称该地是其承包地边的荒地并由其开垦,按照农村习俗应归其所有。村委会,乡镇司法所调解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该院副院长魏宏章多次到现场勘查、到村里走访,考虑到当地农民对土地特有的情结,决定把调解工作当做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几日来的耐心劝说、辨法析理,使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愿在今年庄稼收获后交由原告经营,原告一次性赔偿被告土地平整所花费的1800元并当庭兑付,该土地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韩丽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