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黄龙法院门口响起了阵阵鞭炮声,当事人徐三锁和家人手持两面锦旗来到黄龙法院,一面是送给该院民庭的,一面是送给执行局的。他一边送上锦旗,一边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钱,这可是孩子的看病钱啊”。
原来在2013年8月,徐三锁的女儿徐文静(7岁)在车祸中受伤,造成伤残,花去巨额医疗费用,赔偿达不成协议。在2014年3月诉至法院,将保险公司和司机周军告上法庭,黄龙法院上门立案,多方调解无果,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12万元,被告承担8万余元,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判决,而被告周军一直没有履行应该给付的8.6万元。在申请执行后,考虑到申请人家庭的情况,孩子等钱看病的情况,由副院长魏宏章亲自办理此案,多次前往甘泉县被申请人家中,了解到被执行人确实是家里困难,发动被执行人的所有亲戚为周军凑钱,申请人也同情周军的境况,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军一次性给付申请人7.2万元,仅仅20天此案执结。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该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变作风、以人为本,将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工作的第一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天的一幕只是该院深入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