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喝完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却将车误开至黄龙县公安局,差点将公安局大门撞坏。10月8日,黄龙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斯庆当庭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五千元。
2014年9月8日晚,刚干完活的蒙古族小伙斯某吃饭时独自喝了一瓶白酒。深夜1时许,醉醺醺的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准备回工地休息,却糊里糊涂将车开至黄龙县公安局,差点将门撞坏。公安局巡警中队发现后查获并移交至黄龙县交通管理大队处理,经鉴定,被告人斯庆的血醇浓度为271.17mg/100ml,大大超出了刑法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斯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