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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真的是说理的地方
作者:孙丽芳  发布时间:2014-06-23 15:35:36 打印 字号: | |
  “原来法院真的是说理的地方,法官肯为老百姓办实事,帮我们家解决了拖了这么长时间的大难题,太感谢你们了!”两鬓斑白又有些驼背的李老汉在黄龙法院立案大厅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的说着感谢的话。

  原来,这个李老汉是为了儿子的婚房装修合同纠纷不得已才来到法院的。2013年5月份,老人给儿子买的农民进城安置房终于交工了,老人想尽快把房子装好,准备在国庆节给儿子办婚礼。为了节约开支老人没有找专业的装修队,而是通过本村王小龙的介绍将装修工程发包给李平(包工头)。双方约定包工包辅料40天内交工,总价款23500元,并拟定了装修合同,李老汉和王小龙、李平都在合同上签了字。

  为了尽快装好房子,李老汉在李平要求下先后三次共交付了20000元装修款。因为农村家里活忙,离县城路途远,再加上李老汉身体不太好,还有高血压病,所以装修期间他就没怎么到现场查看。40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可是李平却迟迟没有把房子装好,李老汉心里很着急,就坐了班车到县城的房子里看了一下,结果看到房子装的一塌糊涂,李老汉心里更加着急了,立即找到李平询问房子的装修情况,并发现没有按照当时合同约定的内容来装修,他以为李老汉不懂,本来还想蒙混过关呢,没想被李老汉发现,无奈之下保证在延续一个月把房子装修好,李老汉被迫同意。

  转眼一个月又过去了,然而,房子还和李老汉上次去看的时候一样,一点进展都没有,李老汉又多次催促,李平置之不理。万分无奈,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带着装修合同等材料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向法官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官都很同情李老汉的遭遇,一向善于做诉前调解工作的张主任把李平叫到法院,询问了一些案件事实,并根据双方认可的事实和李老汉手里现有的证据,语重心长的为他们辨法析理,批评了李平的不负责任,不按照合同办事的错误行为,李平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立即让工人开工,完成没有的昨晚的装修,保证半个月内把剩下的装完,并同意李老汉提出的装完房等李老汉验收合格后再来法院当着法官的面付清剩下的尾款。

  今天是第12天,拖了一年多,房子今天终于装好了,李老汉也验收合格,约了李平来法院交完钱,才出现了文章开头时那一幕。看到李老汉那布满皱纹,满是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听到他千恩万谢的说着感激的话语,我的心里也轻松了很多:法律不是冰冷无情,而是这样的温暖人心;法院永远是伸张正义,定纷止争的地方;法官就该秉公执法,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办事;我们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换来的却是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工作的肯定和信任,这使我们感到无尽的荣耀和鼓舞!
责任编辑:韩丽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