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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院工作方式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太俊耀  发布时间:2014-04-02 08:34:02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事业不断胜利的重要法宝。  

人民法院要坚持把群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自身处于审判工作第一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群众满意度。纵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思想教育内容不新、工作方式陈旧、少数干警不听不信、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反观法院队伍,还存在群众意识弱化、作风不实、精神追求不高等现象。法院队伍担负着打击罪犯、保护人民、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重要使命,如何创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引导法院队伍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司法为民,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重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丰富思想教育载体,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枯燥无味的说教、灌输式的教育、台上讲台下听的方式,削弱了教育效果,极容易使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不听不信”的局面。没有法院广大干警的参与,没有教学双方的良性互动,教育效果就难以保证。应将注重发挥法院文化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丰富教育载体。一是打造法院讲坛。人人都是教育者,人人都是被教育者,引导干警轮流走上讲台,可讲述案件审判中的心路历程,可谈谈工作体会,可就一本书或一则新闻发表读后感,可谈子女教育培养经验,可讲辨识是非之人、净化交友圈的方法,内容不一,方式多样,多谈身边人、身边事,多交流看法。既能够以讲促学,引导队伍多学多思政治理论,实现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也能够帮助队伍提高政治素养,更能在广泛参与、良性互动中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二是创立多个交流平台。结合青年干警对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盎然的特点,设立学习交流小组、干警微博互动、手机微信等,促进交流学习,推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深化宣传工作,激励队伍为民务实。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一要坚持宣传工作实、新。不能在舆论宣传上做无病呻吟,务必实事求是地搞好新闻报道工作,自觉抵制各类媒体的“负能量”,有针对性地引导舆论,不能强制性的制定法院宣传工作的硬性指标,追求发稿数量,忽视自身法院实际而夸夸其谈,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搞虚假宣传和歪曲宣传”,使人人都能了解法院、理解法院工作。二要大力弘扬主旋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重在激发法院队伍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热情。创新宣传内容,坚持“人人都有优点”的原则,定期开展挖掘法院队伍“凡人凡事亮点”活动,充分发动队伍寻找审判一线、后勤服务、普通干警在吃苦耐劳、调解社会矛盾、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自觉加班、参与社会法制宣讲、捐资助学等方面的优点,讴歌闪光点,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的人教育身边的人,增强思想教育的说服力。三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对各类网站、报纸、影视媒体的协调,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审判动态,提升队伍荣誉感,激励队伍为民务实清廉。

  二、群众路线是司法公开的“助推器”。

  推行司法公开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思想。人民群众是最广泛的司法需求群体,司法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推行司法公开必须始终把“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始终坚持以“听民声、知民意、办民事、解民忧”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司法公开始终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为民司法,民亦为司法。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努力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大主题,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搭建民意沟通工作平台,创新民意沟通方式,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吸纳民意、真实反映民意。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得到实现,需求得到保障,司法的群众基础才会更加牢固,司法的权威才能得到更有力的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形象才能不断得到提高。

  “以人为本”推行司法公开,以“群众路线”实现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科学公开,畅通与民沟通方式,拓宽与民沟通渠道,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人民司法事业必将在最广泛和最坚固的群众基础上茁壮成长,开出灿烂的正义之花。
责任编辑:太俊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