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当法槌敲下的那一刻,在座的全体人员都屏住了呼吸……这样的场景,在诠释着法律的威严,昭示着法律的公正,暗示着法律无人逾越的地位……这就是法律的实行者,这就是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
法院是司法公正的践行者与捍卫者,承担着我国的审判职能,法官则是这一行为的直接执行者,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深刻领悟习总书记的话: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司法公正不仅仅是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更是程序的公平、公正,每一步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程序与实体的有机统一,不能重实体轻程序,二者要兼顾统一,才能保证我国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与民主相生的,是与专治不相容的,没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加强法治建设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强有力保障。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人民生活的富裕安康,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因为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性需求;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法院是向社会展示法治大环境的平台,法官应该以法律法规为镜子,为社会照射我们法治大环境究竟怎样。因此法官要严格要求自己,对每一起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公正裁判。让胸前的徽章时刻警醒自己,对每一起案件的裁判要像天平般公平,绝不辜负党和国家寄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把我们的工作,置于老百姓的心中,相信群众的眼光,坚信老百姓的满意,是给予我们最热烈的掌声和至高的荣耀。
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治建设。我们要立足国情、省情、县情、院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我们法院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治建设:首先,我们务必培养一支良好的法官团队,这是我们应对各种法律案件的坚实后盾。全院干警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教育学习,加强我们干警的业务素养,两袖清风的工作作风。其次,我们务必要视当事人的事,如同自己的事,这是我们法院群众路线的根本所在。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及时化解纠纷,随时调解矛盾。尽心、尽力、尽责,争做老百姓心目中的人民法官。最后,我们务必要充分发挥外援作用,建立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这是我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具体体现。我们站在老百姓的立场,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防止老百姓出现诉累,因此我们要积极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乡镇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为老百姓办事的效率。
加强法治建设,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新目标。我们应该坚持不懈、不畏艰难完成这项系统工程。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做到执政为民,每一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一项具体工作,责任到人,每一位工作人员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确保尽量不要出现任何失误,否则这些小瑕疵将成为我们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绊脚石。严明纪律、分工明确,时刻准备着,迎接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考验。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法治国家的建设传递正能量。
法院是法律的实行者,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法院的全体干警紧密团结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践行和维护法律尊严,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坚守岗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全民守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做好助推力。务必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作用,进而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性政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