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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放羊为幌子盗伐林木 触犯法律理当领刑
作者:季彦英 郭守全  发布时间:2013-07-15 08:41:55 打印 字号: | |
   不安于现状,为了一己私利,打着放羊的旗号盗伐柏木,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追究。2013年6月20日,黄龙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唐酷盗伐林木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0年6月,杨过与李往(二人均已判刑)密谋盗伐柏木,并由杨过以获取一定报酬为诱饵将此事托付给唐酷办理。在实施过程中,杨过以放羊做为掩护,负责放风、踩点,并将马锯和斧头等作案工具提供给唐酷使用。他们先后多次前往黄龙山林业局三岔林场和石堡林场盗伐柏树,共计41棵并将其进行了销售,后经鉴定盗伐柏木立木蓄积为6.0664立方米。然而,正当他们“分享胜利的果实时”,一副冰冷的手铐摆在了他们面前。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唐酷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且其符合主犯构成要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生财有道,多聚义财。切莫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葬送自己的自由,任何形式的犯罪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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