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其实很简单,但事情的处理一直持续了近半个月,家属聚集在县城,省城,上访,闹事,经过学校、教育局与家属多次商谈,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这在全县一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事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27日晚下自习后,高二年级住校生王梅(化名)与其同学张刚(化名)跑出校外,张刚向别人借了一辆摩托车后,两人在河滨大道上学骑摩托车,由于操作不当,撞到道路左侧路沿上导致翻车,致王梅同学当场死亡,张刚同学严重受伤的后果。
不论是谁,当得知事情的严重后果时,更多的事对他们的惋惜和遗憾,对于家人的同情和怜惜!
从法律的角度,就此次事故而言,两名高二学生,应该明确自己私自跑出校园,在没有取得驾驶执照的情况下,借别人摩托车驾驶,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单位,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当然还有其他人的责任,在此不谈,就仅仅说一下死者与学校的责任)
从安全的角度讲,这是一起校园安全事故,虽然发生在校外,死者、伤者都是高中学生,但学校的责任是不能推卸的,学校没有尽到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不知道无照驾驶摩托车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才导致这样的严重后果。试想一下,如果学校安全教育能常抓不懈,法律宣传经常跟上,这样的悲剧也许能够避免。
近几年,学校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校园伤害案件,校外伤害案件高发不断,严重的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安全,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和损失。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应该引起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思想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校园安全问题的预防,笔者认为,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在校园安全教育工作中,安全意识的树立是重中之重,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学校安全教育才能得到保障。
一、提高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认识
校园安全事关学生生命安危、健康成长、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很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意识薄弱是多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来,伤害、自残、暴力等等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的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形势比较严峻,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认识。
二、安全意识的树立,应该贯穿在学校的各种日常教育活动中
树立安全意识,要求学校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在长期的教育教学中培养安全意识,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1.在常规教育中学习。抓住每一次教育的机会,利用好每一种教育形式,从各个方面详细地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引导学生遵守学校提出的安全要求,使师生们对校园安全问题能认识到位,行为有范,处置有度。
2.争取多方的协调和支持。
学校的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需要学校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拓展教育资源,使学校的安全形成多方合力,既丰富了安全教育的渠道和内容,又因为把教育放在具体的社会情景中,从而增强了教育的有效性。
3.在专题演练中强化。
专题安全演练可以让师生在演练中进一步唤醒他们的安全意识,锻炼他们的逃生技能,检验学校的安全疏散管理。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参加一次“试鸣防空警报”演习和学 “地震、消防”演练,在专题演练中,学校可以从中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成果进行检阅,发现存在的问题,利于在接下来的安全教育工作中进行改进。
三、校园安全要常抓不懈
校园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天天讲,时时抓,不能有半点麻痹和松懈。一起起校园安全事件已经向社会,学校,家庭敲响了警钟,已经向学校教育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任何事情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的,要在长期的教育教学计划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在长期安全意识的指导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学生对于自己的行为就会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哪些事情是不能去做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学校安全工作不能只挂在嘴上,说说而已,而要踏踏实实去做,做实做细,做出效果。不是应付检查,不能有半点马虎。很多的校园安全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学校管理混乱,思想麻痹,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事件,只是让学生遭殃,家庭受苦。一个管理严格,安全教育经常抓不懈的校园,学校的安全事故就会少,就会小,学生才能健康成长。
不论怎样,社会、学校、家长学生都在呼唤校园安全教育,都希望祖国的未来能够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