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黄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黄龙县法院代院长延学光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在1月9日的选举中,延学光同志依然全票当选为黄龙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黄龙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创新和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十六届以来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共依法受理各类案件879件,审结879件。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无执行积案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职工之家”等荣誉。
报告对十六届以来法院工作进行了回顾,同时对今后五年法院工作提出了明确奋斗目标。一是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二是创建“无执行案件法院”;三是争创“无信访案件法院”;四是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实现科学管理机制。
代表一致认为,报告对十六届以来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法院近年来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司法为民工作成绩斐然,能够把为民、亲民、利民和惠民的司法理念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代表同时认为,报告长远规划目标明确,近期安排非常扎实。
延学光同志当选后表示,非常感谢黄龙人民对他的信任,他绝不辜负黄龙人们的期望。在今后工作中,黄龙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会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认真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黄龙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