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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评查组在黄龙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11-11-22 09:24:11 打印 字号: | |
  • 在黄龙县法院召开案件评查通报会
  • 案件评查组在黄龙县进行评查工作
  • 市中院刘志勇专委做重要讲话
  11月19日,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志勇的带领下,案件质量评查组在黄龙法院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会。至此,中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一行8人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圆满结束。

  评查小组对黄龙法院2011年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为评查范围,采取全面评查方式进行评查,此次共评查案件33件。评查小组认真从案件实体和程序两大方面进行评查,涉及案件的立案、审理、宣判,到案卷的装订、归档等各个环节,从小处着手,把握细节,抓住关键,认真查找该院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评查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

  会上,刘志勇专委对黄龙法院在确保案件质量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要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黄龙法院案件整体质量很好,但是还要继续努力,从细节入手,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层层把关,防缺补漏;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审判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要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强化考核;要建立审判预警制度,确保所有案件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提高结案均衡度。

  最后,黄龙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延学光作了表态发言,他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首先对评查组两天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要求,要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效率意识,完善法官和法院绩效评价体系,努力实现案件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该院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不断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法官干警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努力确保案件的审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作创新,打造工作亮点,力争来年实现“无执行案件法院”和“无信访案件法院”两大品牌;要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在落实好评查意见的基础上,要通过向先进法院学习,从中找出差距和不足,有效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和方法,及时整改,有效提高案件质量,迎接省院评查。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