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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作者:谢凤花  发布时间:2011-08-24 08:57:48 打印 字号: | |
该院开展庭审观摩
  8月18日上午,黄龙县人民法院民庭开庭审理原告李红诉被告李强离婚纠纷一案,法庭上原、被告有序陈述、激烈辩论,合议庭成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用语规范,措词严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应邀参加旁听,法院党组成员和审委会委员观摩庭审,认真考评,严格打分,认真听取每位法官的每一句庭审语言,高度关注每个庭审细节。由此拉开了该院庭审观摩活动暨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活动的序幕。  

  为了增强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更深层次的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该院多年来坚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征询意见。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促进审判人员相互交流学习,提高法官庭审驾驶能力,全面提升法官的综合能力,切实增强案件庭审质量,力求把案件办成精品案、铁案,减少因案件程序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使观摩考评活动达到进一步强化公开审判,规范庭审活动的目的,本着规范有序、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了《庭审质量评议表》,由参加观摩的人员,对合议庭庭审程序、法官仪表、庭审用语、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将庭审观摩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该院通过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使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维护司法权威的目的得以实现,促进了办案法官正确适用程序法、实体法,做到程序规范,裁判公正,使法官的庭审指挥、驾驭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也树立了良好的法庭形象,加强了法官相互间庭审技能的学习和交流,并且为探索最佳庭审模式拓展了渠道,打开了思路。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