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26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志勇带领审判管理办公室干警一行三人,深入黄龙县人民法院、黄龙县建筑公司和部分群众家里,体察民情、了解民声、为民服务。
4月25日下午在黄龙县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群众代表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黄龙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凤琴主持。
会上,市中院专委刘志勇回顾总结了中级法院去年以来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就2011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做了通报。代表们听后,一致认为延安两级法院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黄龙县人民法院,面对人员短缺、经费困难等问题,连续4年取得全市案件质量考核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殊荣,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说明黄龙县法院有一只团结的领导班子、奋发向上的干警队伍、更有一只一心为民的司法集体。建议法院应把“访民意、听民声”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坚持做好;市中院应为黄龙县法院在办案经费、物资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黄龙县法院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法院、让社会理解法院,进一步提高公信力。
刘志勇说,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很宝贵,我们一定会向中院党组全面汇报,适时把改进意见向代表们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绝不会让代表们失望。
座谈会后,刘志勇专委在高凤琴副院长和民事审判庭杨武生庭长陪同下,深入黄龙县建筑公司走访座谈,就如何为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与公司领导交换了意见。
4月26日上午,刘专委一行又深入黄龙县石堡镇麻地湾村、城西社区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认为,法院工作从严肃执法转为为民服务,先后建立了便民诉讼联络站和联络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咨询,并能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确实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