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从全市法院第四次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黄龙县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考核第一名”。这是自二00七年以来,该院连续四次获得此项殊荣。
2007年以来,黄龙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弘扬延安精神,继承司法传统,打造精品法院”为目标,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推行“一线审判模式”,努力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和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案件质量逐年提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为民成效显著,办公环境明显改善。案件调解率一直位居全市前列,结案率和执行兑现率均为100%。这一让党委政府满意、让群众交口称赞的数字,得到了上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黄龙县人民法院干警编制为33人,实有27人,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虽年均案件数量较少,但一直秉承严要求、精审判、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方针,办理了许多促进和谐的案件、办成案结事了的案件、办成保障发展的案件。在审判质量管理上,他们首先是建立健全了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审判管理工作规程》、《审判流程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审判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和《审判业绩考评实施办法》等制度,促进了案件审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其次是严格案件评查制度。通过承办人对案件自查、审管办评查、审委会委员复查、院长抽查,所有案件评查率达到100%。三是注重制度落实。通过大会随时提问和组织考试等形式,促使干警知悉制度、掌握制度、执行制度。四是在法律文书制作上提出很高要求。要求必须做到说理要透、叙事要清、逻辑性要强、适用法律要准;在签发上,坚持庭长和分管院长层层把关、落实责任,极大地降低了瑕疵案件。
今天的黄龙法院,以“弘扬延安精神,继承司法传统,打造精品法院”为目标,用自己的辛勤努力,换来百姓的安康,促进了社会和谐,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谱写了司法工作的新华章。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