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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多方调解促事了 当事人真诚感谢送锦旗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10-05-04 11:30:11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上午,黄龙县石堡镇张建莉将书有“公正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及发自内心的感谢送到黄龙县法院。

  2009年10月25日17时10分,张建莉的丈夫杨正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黄龙县锡龙大酒店门前与被告周国楼驾驶的陕EM1596轻仓货车碰撞,造成杨正明头部受伤,当即被送往澄城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和颅骨骨折,2009年11月17日抢救无效死亡。就赔偿问题,经交警部门调解无果,原告张建莉、张浩然、王继分将被告周国楼(实际车主)、大荔县远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名誉车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诉至法院。

  黄龙法院立案后,考虑到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造成人员死亡,且案情比较复杂,涉及实际车主、名誉车主、保险公司等诉讼主体。办案法官克服各种困难,在主管副院长的带领下,先后多次奔赴大荔县、蒲城县和宜川县,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 ,又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所确定的义务。“五一”节前夕,20多万元的赔偿金通过上海的美国花旗银行汇入该院账户,办案法官及时将案件款送到原告人手中,做到了案结事了。事后,原、被告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了表示对办案法官的感谢,张建莉给该院法官送来了锦旗。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