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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法院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和延安市中院座谈会议精神暨工作部署会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10-04-30 15:15:30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黄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向宁作重要讲话
  • 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凤琴传达会议精神
  4月28日上午,黄龙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和延安市中院座谈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本院实际,确定了12条贯彻措施。党组成员及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4月29日上午,召开“ 传达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延安中院座谈会议精神暨工作部署会”。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冯向宁主持,副院长高凤琴传达了会议精神。

  会上,冯向宁院长宣读了《关于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措施》,主要内容是:

  ——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党员法官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以适应新时期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开展一次党员法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为建立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开展争当一名“清正法官”活动。

  ——文化建设方面。积极营造深化创建“平安黄龙”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干警积极投身“平安黄龙”创建活动的能力,开展一次“我为黄龙创平安”演讲比赛。

  为历练法官意志,增强法官的凝聚力,提高法官的应变能力和团结奋进精神,开展2次业务技能拓展活动。

  ——司法为民工作。为促进法院队伍文明执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实行首问负责倒查制,对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无论第一个碰到的是谁,都要热情接待,使用文明语言,文明执法,严禁简单应付或者推诿扯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从5月起,启用“巡回法庭”车辆,积极下乡巡回开庭,巡回立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

  从6月1日起,开通法院局域网,实行网络办公自动化,结束传统工作方式,实行网上立案和预约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

  实行一名干警联系“一村一人一员”制度,即一名干警联系一个行政村、一名人大代表和一名政协委员制度,干警深入一线了解案情,流动服务,进行法制宣传,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联系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利于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案件质量管理。为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使命,开展一次争当一名“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调解艺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对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执行工作。要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法,依法严格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强化对执行消极不作为的绩效考核,对当事人反映执行人员执行不力、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的,及时核查,迅速处理,力争兑现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式,提高执行和解率,确保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的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工作。对判处缓、管、免的被告人进行回访。刑事主审法官要 深入被判处缓刑的刑事被告人的住处或工作单位,认真抓好缓刑犯回访考察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惩教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院长冯向宁强调,要借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东风,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搞好本职工作,提升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我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圆满完成三项重点工作。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