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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法院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10-04-12 20:55:48 打印 字号: | |
  黄龙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了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同步发展,连续8年来一直保持着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为促进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今年初院党组开始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酝酿工作,并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全院的头等大事。

  黄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向宁强调,创建工作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化和创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他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我院连续8年来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制定的奋斗目标,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结合实际、落实措施、统筹兼顾,使文明创建工作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任务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力争迈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