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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10-04-12 20:26:1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所关心的“涉法”问题,改进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作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 经院党组研究,继续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时间为每周三上午,地点为黄龙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