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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承包纠纷案调解成功
作者:z  发布时间:2009-12-24 20:02:12 打印 字号: | |
  曾震动县委、县政府的一农业承包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被告是白马滩镇后石门村48户农民的自然村,原告是本村村民张九龙。原告不同意被告单方廉价收回所承包的核桃树,多次找镇政府均未能解决。原、被告双双又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双方矛盾激化。后起诉到法院。开庭前,该村村民租了一辆客车,挂着横幅开往法院,要推翻承包合同。县委领导亲自亲自指示,要法院办好此案,保护农村改革成果。为了尽快办好此案,民庭人员放弃了“双休日”,驱车到距县城100多公里的白马滩镇石门村,分组进行调查。步行10多里到现场进行勘查。崎岖的山路,酷热的夏天,汗水浸透了衣服,粘湿了裤子,法官没有叫苦叫累。面对山上、川道一小块和一小块并不相连的地、地边零星分散的原核桃树和原告新栽的核桃树,毅然决定分片分类核实棵数。勘查结束后,天已快黑。法官的细心和忘我精神也深深地感动了村民,看到办案人员干裂的嘴唇,把土都化成泥的审判服,办案人员劳累的身躯用树枝支撑着。回村后,又忙着汇集材料,研究方案。经过4天起早贪黑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付。及时制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案结事了。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