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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建筑公司诉吉家河村委会建设工程欠款案处理结果让三方满意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09-12-24 19:53:25 打印 字号: | |
  在黄龙法院受理的县建筑公司诉吉家河村委会建设工程欠款案件时,因该工程是村民搬迁工程,工程款是国家和村民个人按比例承担,虽被告是吉家河村委会,但涉及利害关系的村民人数众多,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集体访,影响稳定,为不影响农活,实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民事法官多次晚上深入农户家,调查、调解案外纠纷,最终彻底解决了纠纷,使县建筑公司、吉家河村委会和搬迁的村民三方都非常满意。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