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宣传”宣传咨询活动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09-12-24 19: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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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法官干警宣传《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根据最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陕西省高院的具体部署,黄龙法院于4月28日上午组织法官在黄龙县崾先乡开展了专项宣传咨询活动,该院的部分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了活动。高凤琴副院长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送有关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规定等宣传资料。法官详细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对涉案咨询做好记录转相关审判庭。落实好《决定》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