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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管理 重服务 抓质量 促和谐
---黄龙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宏斌  发布时间:2009-12-24 15:31:57 打印 字号: | |
  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位于陕西省中北部,延安市东南缘,享有“黄河绿洲”之誉的黄龙县,财政供给困难,自然条件艰苦,属省定贫困县之一。县人民法院干警编制为33人,仅有的27人却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的审判任。2007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强化管理、为民服务、提高质量、促进和谐的方针,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物质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司法为民工作有了新突破。在艰苦的条件下,全体干警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硬是凭着一股顽强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和对工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高度赞誉,同时也获得许多荣誉。2003年 2月省高级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1月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6年1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4—2006年连续三个年度,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8月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07年6月被省高院评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2008年4月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2009年3月获得全市庭审观摩一等奖;连续5年取得全市法院案件质量目标责任制考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有1人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官”,1人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称号,5人被市中级法院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5人受到县上表彰。投资500多万元审判综合楼即将投入使用,内外部执法环境呈现出欣欣向荣良好局面。

  抓班子,聚人心。黄龙县人民法院历届领导班子风正心齐,勤政务实,政绩突出。特别是2007年底班子换届以后,新班子成员讲团结、讲发展、讲廉洁、讲服务,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议大事、抓大事,积极、主动搞服务,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班子成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班子成员也能尽己所能给予解决。这些年,干警因病住院,院长亲自带营养品看望,干警遇有婚丧嫁娶,院领导事必躬亲,亲自安排,干警遇事急需用车,院长也是二话不说,立即安排。为了使干警无病早防,有病早治,邀请延安瑞康体检中心给全体干警作了较为全面的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积极鼓励干警休假,采取轮休的方式,让休假干警安心休假,同时也保证了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档,做到互不影响,两不耽搁。坚持在生活上体贴照顾、政治上关心爱护、工作上严格要求干警,真正用心对警,以诚待警,既融洽了干群关系,又增强了整支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今年开展的学习实际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委组织对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综合考评,干警及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抓学习,强素质。黄龙县人民法院按照“抓班子,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实际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审判质量管理年”等活动为契机,坚持每周二、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全面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学习中,既学理论原著,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又结合干警学历知识状况,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和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展开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奖优罚劣,全面健全优胜劣汰的岗位考核奖罚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的学习自觉性。在院内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挤出1万多元资金,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选送干警参加各项法律培训班,为干警征订各类法律书籍、报刊,着力提高干警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目前,全院现有27名干警中已有21人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占到干警总数的78%,1个研究生,2人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干警的知识层次实现了新突破。先后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断层问题得到缓解。

  抓服务,促和谐。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为此,改变审判工作中的坐堂问案方式,采取灵活多样为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首先是注重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和立案、信访窗口作用,把好司法为民第一关。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立案时推行向当事人发放明白书制度,提前告知或提示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推行电话立案、口诉笔录立案,发放便民诉讼卡,方便群众诉讼。如立案庭接黄龙县界头庙乡刘家塬行政村85岁老汉张某关于赡养费问题的咨询电话后,立即前往张某所在村子,妥善解决了张某的生活问题,深受当地群众好评;县某单位公务员曹某的婚姻案件,曹某妻在韩城不回家也不离婚,曹某整天为婚姻问题愁眉不展,经院领导协商,为了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负担,派立案庭和民庭办案人员前往韩城市,立案和调解同时进行,月 日立案当天调解曹某与妻子离婚,双方当事人不再为婚姻问题困惑,非常感激,这一做法也受到韩城群众的好评。三年来,我院审理民商事案件300多件,巡回就地办案达240余件,占总结案数的80%以上。同时,十分重视上级部门和政协委员的来信、批评及建议,并按程序认真办理,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利于全面改进法院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以今年元-10月为例,审结民商事案件7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5件,调、撤率达90%,通过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切实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把方便让给群众,赢得了社会各届的赞誉,人民群众的满意率逐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执行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抓廉政,树形象。黄龙县人民法院虽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抓得很紧,居安思危,时刻警惕。从制定措施,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黄龙县人民法院督察组”,保证了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审务公开栏、执法执纪监督岗、院长接待日制度、家庭廉洁自律承诺制、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五项措施,与干警签定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扩大监督举报范围和途径,至今仍无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回避档案,强化与县委、人大领导的信息互通以及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工作汇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使制度对干警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不断加强,推动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近年来,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违法审判事件,群众口碑良好。2007年来共收到群众送来锦旗、感谢信13面(封),干警拒收礼金5300余元 、拒绝吃请21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