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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赞赏的女法官
——记黄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凤琴
作者:高凤琴  发布时间:2009-12-09 11:16:14 打印 字号: | |
黄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凤琴
  在群山起伏的黄龙山区,有一位人民交口称赞的女法官,她二十年如一日,秉公执法,一心为民,足迹遍及山川村镇,把法律的圣洁,干警的情怀播在了群众心中。时年45岁的她,曾担任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担任副院长后,狠抓案件质量,勇挑要案、难案,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亲抓大案  构建和谐

  2006年高凤琴同志任命为副院长后,分管刑事、行政和审监工作,2008年后,只有一位副院长的她协助院长主抓全院审判工作,事务比以前更多,但她善于抓大事,对大、要、难案从不退缩,积极协调,大力支持各审判庭工作,经常和办案人员商讨疑难案件,还常常亲自下乡调解矛盾尖锐的案件,为构建一方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龙县界头庙乡白家塬行政村北天平村宁远才,因外债过多离家出走,长时间下落不明。其妻陈秀云以宁远才下落不明满2年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并得到准许。离婚后,因宁远才以前欠同村村民张和平8000多元,一直催要未能归还。张和平后与陈秀云达成书面协议,将宁远才和陈秀云的家庭承包地转包给张和平以抵消欠账。今年4月中旬,当宁远才在外地无法生活,回到家中满怀信心地要种地时,才知陈秀云早已将家庭承包地转包给了张和平。此时张和平已经机耕并施入化肥,马上就要下种,宁远才坚决要地并阻拦张和平耕种,而张和平坚决不给。宁远才诉至法院,请求要回土地,因春耕季节性强,办案人员向她汇报后,她亲自带队,解决纠纷。当张和平的妻子知道法院来人叫他们时,认为法院是要他们退地,就拿着一瓶农药,一进门,当着法官的面打开药瓶就喝,这时高院长眼急手快,一把夺下药瓶;张和平妻子又用头撞高院长,撞铁炉子,睡在地上又哭又闹。在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之后,高院长和民庭同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方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宁远才得到了土地,张和平也如愿以偿的实现了债权并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回来的路上,高院长虽然满身农药味,但又为突发事件即时制止感到安慰。

  在审理黄龙县圪台乡白岩村12户农民诉黄龙县万福种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12户农民因玉米减产向法院诉讼,要求黄龙县万福种业有限公司赔偿因减产而造成的损失。经审理查明,原告12户农民于2007年3月在被告处购买“登海”3669玉米种子316斤,共种植玉米48亩,后播种该种子的玉米因矮化叶病毒病大面积爆发而减产,损失共计1万7千余元。面对众多农民的损失,面对被告认为自己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应赔偿的问题,她不是套用法律一判了之,而是多次下乡进行调解,并邀请县信访局、县种子管理站、乡政府及行政村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均做了让步,达成协议,并当天兑付,使一起即将发生的集体上访案件被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严格执法  人民满意

  高凤琴同志常说:“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就是让人民满意。”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她深知,不论是公民还是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谁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97年春,县农副公司准备组织一批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供给农民春耕,但因资金困难,无力进货。而96户买主6年来共拖欠化肥款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果。高凤琴同志接受此案后,在农副公司同志陪同下,翻山下沟,每晚11点多才回到较近的乡政府,仅用三天时间,就把96份支付令无一遗漏地送到被申请人手中,行程600多里。在给一担任多年行政村的主任送达时,该主任看来的是女法官,就没有放在眼里,不但拒收支付令,还大怒。她并没有被这位老主任的怒气所吓倒,而将法律程序给老主任讲清楚,她那严格执法态度震住了老主任,老主任不但签收了支付令,还在支付令送达后的15日内,一分不少地将钱交来。此事常常被农副公司随同人员称赞。在执行其他案件过程中,由于她严格执法,不怕苦,不怕累,仅用了8天时间,就将70余户欠款全部执结,其余没有履行能力的部分案件也分别达成了和解协议,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2001年7月曾震动县委、县政府的一农业承包纠纷案在她手中平息,得到妥善解决。被告是白马滩镇后石门村48户农民的自然村,原告是本村村民张九龙。原告不同意被告单方廉价收回所承包的核桃树,多次找镇政府均未能解决。原、被告双双又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双方矛盾激化。后起诉到法院。开庭前,该村村民租了一辆客车,挂着横幅开往法院,要推翻承包合同。县委主管政法副书记张火山亲自指示,要法院办好此案,保护农村改革成果。为了尽快办好此案,高凤琴同志带领全庭人员放弃了“双休日”,驱车到距县城100多公里的白马滩镇石门村,分组进行调查。她和书记员张宏斌再步行10多里到现场进行勘查。崎岖的山路,酷热的夏天,汗水浸透了衣服,粘湿了裤子,她俩没有叫苦叫累。面对山上、川道一小块和一小块并不相连的地、地边零星分散的原核桃树和原告新栽的核桃树,她毅然决定分片分类核实棵数。勘查结束后,天已快黑。法官的细心和忘我精神也深深地感动了村民,看到女庭长干裂的嘴唇,把土都化成泥的审判服,村民争着为她找树枝当拐杖,生怕女庭长下坡时滑着。回村后,她又组织全庭人员汇集材料,研究方案。经过4天起早贪黑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付。及时制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案结事了。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

  无私无畏 公正廉洁

  公正裁判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

  在审理一起车辆买卖纠纷案件中,原告是该县主管政法的副处级领导从小扶养大、比儿子还牵肠挂肚的弟弟,在1996年私下以4.5万元购买被告一辆旧客车,由于不会管理,在经营不到一年时间就停运近一年。后起诉要求返还给付的车款,将车退回。该车辆经物价部门评估价值仅为0.5万元,是当时买车价零头。裁判对原告很不利,在即将判决的时间,也是高凤琴同志已被县委组织部批准为审判员请人大通过的时候。在这紧要关头,好多关心她的同志建议将此案放一放,以免影响“前程”。但是她认为,自己公正办案,从来不管当事人的父母或亲戚是干什么的,她更相信,主管政法的领导是懂法的,是能理解的。她还是如期进行了判决。

  她经常教育干警:廉洁是法官生威的重要因素,他深知“公生廉,廉生威”的道理,她不但这样说,而且也是这样做的。在一起城区相邻关系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新建的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平房。被告是从事个体商业刚搬进县城的农民,原告的儿子是高凤琴大学同学,女儿是丈夫同事,而且还在高凤琴儿子一个人在家时,送来份厚礼,并在社会上放风说:“他的官司赢定了”。礼物退回后,经查明,被告房屋系违章建筑,应由城建部门处理,而裁定驳回。

  强化考核 加强队建

  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队伍建设是法院建设的关键。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按照院党组决定,她根据省院、中院案件质量标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黄龙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立案、审理、执行到归档,全面实行量化考核,特别是对调解结案的、案结已兑现的、以及超过执结率的案件均按标准给予加分。考核机制调动了大家调解案件的积极性,黄龙法院调解结案率、兑现率、和执结率均居全市首位,案件质量连年在全市名列第一。她以队伍建设为抓起,以强化考核为机制。在队伍建设方面,她要求法官在办案件的过程中,不但要依法办案,还要考虑社会效果,要改变过去纯法律办案的理念,使办结的案件力争案结事了。

  在法院工作的20年中,她多次被县法院评为优秀法官或先进工作者,2004年她受中院的委托,在全市各基层法院讲座刑事审判的“三大能力。她负责的石堡人民法庭99年被省高院授予“优秀法庭”荣誉称号。2000年4月18日《延安日报》以“人民信赖的女法官”为题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2000年11月被县委宣传部选为县英模报告团中的一员,在城区、乡(镇)巡回报告她的先进事迹。2001年元月被市中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2年元月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2003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5年10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3月8日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来源:黄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宏斌